办证流程和所需资料
1.本市户口办理《独生子女证》的一般程序
(1)女方去所在单位领取《独生子女证申请表》。
(2)待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,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,到女方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,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。
(3)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,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。一旦符合条件,即可发放《独生子女证》。
注:无单位的情况下,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。
2.丧偶&离婚情况下的办理程序
(1)到一方所在单位领取《独生子女证申请表》。
(2)待一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,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,到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,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。
(3)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,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。一旦符合条件,即可发放《独生子女证》。
注:无单位的情况下,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。
3.特殊情况办理程序
当夫妻双方户口在本市,而子女户口在外地时,需要子女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,按照“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/本村户口”办理。
办证所需资料
1.一般情况:
户籍证明(夫妻和子女)、结婚证明、准生证、出生证、上环证原件及复印件(附带环B超结果证明书)、一家三口2寸照片。
2.离婚、丧偶、再婚情况:
户籍证明(一方和子女)、离婚证明(离婚情况)、丧偶证明(丧偶情况)、结婚证明(再婚情况)。